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妥善解决师生反映的需求,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与学校具体工作部署,按照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八项集中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对校内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一次清理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全校所有部门、单位办公用房
二、基本原则
1.校内行政部门办公用房标准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各教学科研单位用房标准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学校《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允许在多个校区占用多处办公用房,原多占用房一律腾空退回。
3.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统一为离退休处、MBA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文华校区管理办公室、东方学院在下沙校区安排办公场地。
三、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完成各公共教学楼和文华校区研究生楼多占用房的清退工作。
2. 3月底前,完成全校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信息的统计工作,重新计算核拨用房总面积。
3. 6月底前,完成各行政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工作。
4. 8月底前,完成超标办公用房的改造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党校办、资产处等职能部门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统筹协调做好办公用房的清理工作。
2.各部门、单位应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照用房标准,做好本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
3.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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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