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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6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2—2013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肯莱特研究生德育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全校2011、201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

(二)奖学金类别、奖励金额及评定比例: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其中一等优秀奖学金为1500元,评定比例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10%;二等优秀奖学金10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15%;三等优秀奖学金6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20%;单项优秀奖学金3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5%。

2.各学院严格按照上述比例评定,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3.如一等奖学金实评人数少于应评人数,则剩余名额可累加至二等奖学金评定范畴,并依此类推。(只累加名额,不累加奖金总数。)

(三)评比条件:详见附件。

(四)评比要件:(1)学业成绩分;(2)导师评分;(3)研究生综合素质分

(五)评选方式:以综合测评积分方式参评,综合测评计分方法为:

1.总分=0.8×学业成绩分+0.1×导师评分+0.1×研究生综合素质分

2.学业成绩分测算方式:

2011级:学业成绩分=0.4×课程成绩平均分+0.6×科研成果分/5

2012级:学业成绩分=0.4×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0.2×选修课程成绩平均分+0.4×科研成果分/5

3.科研成果分计分标准:详见附件

4.导师评分和研究生综合素质分均实行百分制,由导师和评审小组从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具体评分表详见附件。

5.在不违背总原则的情况下,如确有需要,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测算方式做适当调整,但需经公司党总支批准,并报研工部备案。

二、肯莱特研究生德育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全校2011、201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

(二)奖励金额及评定比例:

评定名额2人,奖励金额5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公德,有较为突出的德育事迹或情操表现;

2.勇于奉献,助人为乐,热心国家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诚实守信,为人正直,作风严谨,洁身自好;

4.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组织观念,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崇尚科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6.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善待他人,同学关系融洽。

(四)评选方式

各学院评选出1名候选人,将其申请材料上报研工部。研工部组织评审,会同浙江肯莱特传动工业有限公司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评选时遵照宁缺毋滥原则,优先评选有较为突出德育事迹的研究生,并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三好研究生

1.参评对象:全校2011、201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为各专业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3.评比条件

三好研究生必须是本学年三等(含)以上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30%。

(5)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参评对象:2012-2013学年在校研究生会和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研究生分会或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及各专业负责人。

2.在校研究生会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由研工部负责评定,评定比例为干部总数的30%。

3.在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或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及各专业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为本学院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

4.评定过程中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5.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担任研究生干部六个月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5)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45%。

(6)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三)研究生“学术之星”

1.参评对象:全校2011、201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评定名额与奖励金额:

全校拟评定10名,奖励金额2000元。

3.评选条件:详见附件

4.评选方式

各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初评人选(人数不限),并将其申请材料上报研工部。研工部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审,依“宁缺毋滥”原则确定研究生“学术之星”最终人选。

四、评选步骤

1.各学院建立相应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其负责人原则上由研究生辅导员担任。

2.组织评审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各项评奖评优有关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初评工作,各项评选结果必须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及时听取员工意见,如遇员工对评审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应进行复议,并及时给予反馈。

4.公示完毕后组织当选研究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评审表格。各学院须对各类评审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并于10月30日前将各类评审表和汇总表上报研工部,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yjs@zufe.edu.cn。(上报汇总表时,请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肯莱特研究生德育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学术之星”分别建表,切勿合并在一张工作表内;汇总表以“学院名称+评奖类别”命名,如“财政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会计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

5.各类评审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

附件: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比条件

2.研究生“学术之星”评定条件

3.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4.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分表(导师评分表、综合素质评分表)

5.各类评审表

6.评奖评优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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